ios开发求职招聘微信群 http://www.rjvip.cn/xiaofei/1218.html诸暨年慈善救助*策公布!标准详细看这里。
助医
贫困尿*症血透、腹透患者慈善帮扶项目实施办法
一、帮扶对象
本市户籍,低保、低保边缘、因病致贫对象的尿*症血透(腹透)患者。
二、帮扶标准
一次性帮扶元。
三、帮扶程序
为方便帮扶对象,医院医院、医院医院统一办理,帮扶对象按要求填写《诸暨市贫困尿*症血透、腹透患者慈善帮扶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救助证》(《城乡困难家庭救助证》)、医保卡复印件,帮扶对象经诸暨市慈善总会审核后按标准统一发放;医院就医的帮扶对象可直接到市慈善总会申请帮扶。
四、办理时间:医院医院办理时间为5月、11月;其他办理时间为12月。
五、办理地点:医院医院惠民办医院血透室。(市慈善总会办理地点为暨东路70号报业大厦11楼室)。
六、帮扶工作组织管理
市慈善总会负责帮扶的管理和运作,医院、医院相关科室配合市慈善总会做好名单摸排和帮扶款发放工作。
七、本意见自年1月1日起实施,由诸暨市慈善总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白血病患者慈善医疗救助项目实施办法
一、救助对象
本市户籍(含取得居住证的外来建设者),因新发白血病(含复发或转移)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患者。救助对象应参加诸暨市基本医疗保险或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二、救助标准
一次性救助2万元。
三、救助程序
1.申请:新发白血病患者按要求填写《诸暨市白血病患者慈善医疗救助申请表》,一式二份。表格向诸暨市慈善总会领取,也可在诸暨市慈善总会网站下载。同一对象,同一原因,只救助一次。
2.审核:将身份证、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和出院记录提交到市慈善总会审核。代办者还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受助者本人的委托书。
办理时间:每月的5日(节假日顺延)。
办理地点:诸暨市慈善总会(暨东路70号报业大厦11楼室)。
受理地点:诸暨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东一路与东祥路交叉口东南米市民公园3号楼)。
四、本办法自年1月1日起实施,由诸暨市慈善总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慈善医疗救助项目实施办法
一、救助对象
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的本市学校(幼儿园)在册学生(儿童)],且参加诸暨市基本医疗保险,年龄为0—14周岁,新接受先天性心脏病手术后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患者。
二、救助标准
一次性救助元。
三、救助程序
1.申请:新发生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手术后,按要求填写《诸暨市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慈善医疗救助申请表》,一式二份。表格向诸暨市慈善总会领取,也可在诸暨市慈善总会网站下载。同一对象,同一原因,只救助一次。
2.审核:随带身份证、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和出院记录提交到市慈善总会审核。代办者还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受助者本人的委托书。
办理时间:每月的5日(节假日顺延)。
办理地点:诸暨市慈善总会(暨东路70号报业大厦11楼室)。
受理地点:诸暨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东一路与东祥路交叉口东南米市民公园3号楼)。
四、本办法自年1月1日起实施,由诸暨市慈善总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贫困恶性肿瘤患者慈善医疗救助项目实施办法
一、救助对象
本市户籍,低保、低保边缘、因病致贫对象的新发恶性肿瘤(含复发或转移)患者。
二、救助标准
一次性救助元。
三、救助程序
1.申请:贫困新发恶性肿瘤患者按要求填写《诸暨市贫困恶性肿瘤患者慈善医疗救助申请表》,一式二份。表格向诸暨市慈善总会领取,也可在诸暨市慈善总会网站下载。同一对象,同一原因,只救助一次。(与其它慈善救助不重复享受,救助金额就高不就低)
2.审核:将身份证、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和出院记录提交到市慈善总会审核。代办者还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受助者本人的委托书。
办理时间:每月的5日(节假日顺延)。
办理地点:诸暨市慈善总会(暨东路70号报业大厦11楼室)。
受理地点:诸暨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东一路与东祥路交叉口东南米市民公园3号楼)。
四、本办法自年1月1日起实施,由诸暨市慈善总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慈善医疗救助项目实施办法
一、救助对象
本市户籍(含取得居住证的外来建设者),因新发系统性红斑狼疮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患者。救助对象应参加诸暨市基本医疗保险或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二、救助标准
一次性救助1万元。
三、救助程序
1.申请:救助对象按要求填写《诸暨市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慈善医疗救助申请表》,一式二份。表格向诸暨市慈善总会领取,也可在诸暨市慈善总会网站下载。同一对象,同一原因,只救助一次。
2.审核:将身份证、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和出院记录提交到市慈善总会审核。代办者还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受助者本人的委托书。
办理时间:每月的5日(节假日顺延)。
办理地点:诸暨市慈善总会(暨东路70号报业大厦11楼室)。
受理地点:诸暨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东一路与东祥路交叉口东南米市民公园3号楼)。
四、本办法自年1月1日起实施,由诸暨市慈善总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血友病患者慈善医疗救助项目实施办法
一、救助对象
本市户籍(含取得居住证的外来建设者),因新发血友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患者。救助对象应参加诸暨市基本医疗保险或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二、救助标准
一次性救助1万元。
三、救助程序
1.申请:救助对象按要求填写《诸暨市血友病患者慈善医疗救助申请表》,一式二份。表格向诸暨市慈善总会领取,也可在诸暨市慈善总会网站下载。同一对象,同一原因,只救助一次。
2.审核:将身份证、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和出院记录提交到市慈善总会审核。代办者还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受助者本人的委托书。
办理时间:每月的5日(节假日顺延)。
办理地点:诸暨市慈善总会(暨东路70号报业大厦11楼室)。
受理地点:诸暨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东一路与东祥路交叉口东南米市民公园3号楼)。
四、本办法自年1月1日起实施,由诸暨市慈善总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慈善医疗救助项目实施办法
一、救助对象
本市户籍(含取得居住证的外来建设者),因新发再生障碍性贫血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患者。救助对象应参加诸暨市基本医疗保险或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二、救助标准
一次性救助1万元。
三、救助程序
1.申请:新发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按要求填写《诸暨市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慈善医疗救助申请表》,一式二份。表格向诸暨市慈善总会领取,也可在诸暨市慈善总会网站下载。同一对象,同一原因,只救助一次。
2.审核:将身份证、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和出院记录提交到市慈善总会审核。代办者还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受助者本人的委托书。
办理时间:每月的5日(节假日顺延)。
办理地点:诸暨市慈善总会(暨东路70号报业大厦11楼室)。
受理地点:诸暨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东一路与东祥路交叉口东南米市民公园3号楼)。
四、本办法自年1月1日起实施,由诸暨市慈善总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在册学生恶性肿瘤患者慈善医疗救助项目实施办法
一、救助对象
本市户籍在册全日制学生(含学龄前儿童和外来建设者子女本市在册学生),因新发恶性肿瘤(含复发或转移)造成家庭困难的患者。救助对象应参加诸暨市基本医疗保险或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二、救助标准
一次性救助2万元。
三、救助程序
1.申请:救助对象按要求填写《诸暨市在册学生恶性恶性肿瘤患者慈善医疗救助申请表》,一式二份。表格向诸暨市慈善总会领取,也可在诸暨市慈善总会网站下载。同一对象,同一原因,只救助一次。(与其它慈善救助不重复享受,救助金额按高发放)
2.审核:将身份证、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和在校证明、出院记录提交到市慈善总会审核。代办者还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受助者本人的委托书。
办理时间:每月的5日(节假日顺延)。
办理地点:诸暨市慈善总会(暨东路70号报业大厦11楼室)。
受理地点:诸暨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东一路与东祥路交叉口东南米市民公园3号楼)。
四、本办法自年1月1日起实施,由诸暨市慈善总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造血干细胞移植患者慈善医疗救助项目实施办法
一、救助对象
本市户籍(含取得居住证的外来建设者),因新发生的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而造成家庭困难的患者。救助对象应参加诸暨市基本医疗保险或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二、救助标准
一次性救助2万元。
三、救助程序
1.申请:救助对象按要求填写《诸暨市造血干细胞移植患者慈善医疗救助申请表》,一式二份。表格向诸暨市慈善总会领取,也可在诸暨市慈善总会网站下载。同一对象,同一原因,只救助一次。
2.审核:将身份证、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和出院记录提交到市慈善总会审核。代办者还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受助者本人的委托书。
办理时间:每月的5日(节假日顺延)。
办理地点:诸暨市慈善总会(暨东路70号报业大厦11楼室)。
受理地点:诸暨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东一路与东祥路交叉口东南米市民公园3号楼)。
四、本办法自年1月1日起实施,由诸暨市慈善总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在册学生稀有病患者慈善医疗救助项目实施办法
一、救助对象
本市户籍在册全日制学生(含学龄前儿童和外来建设者子女本市在册学生),因新发稀有病(含复发或转移)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对象。救助对象应参加诸暨市基本医疗保险或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二、救助标准
一次性救助2万元
三、救助程序
1.申请:救助对象按要求填写《诸暨市在册学生稀有病患者慈善医疗救助申请表》(一式二份),随带身份证、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和在校证明、出院记录、医疗发票等资料提交市慈善总会审核。代办者还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受助者本人的委托书。表格向诸暨市慈善总会领取,也可在诸暨市慈善总会网站下载。同一对象,同一原因,只救助一次。
2.审核:市慈善总会对申请对象困难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委托所在村(居)委会在公开栏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提交驻会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经讨论同意后实施救助。
办理时间:每月的5日(节假日顺延)。
办理地点:诸暨市慈善总会(暨东路70号报业大厦11楼室)。
受理地点:诸暨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东一路与东祥路交叉口东南米市民公园3号楼)。
四、本办法自年1月1日起实施,由诸暨市慈善总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重大器官移植患者慈善医疗救助项目实施办法
一、救助对象
本市户籍(含取得居住证的外来建设者),因新发生的重大器官移植手术而造成家庭困难的患者。救助对象应参加诸暨市基本医疗保险或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二、救助范围及标准
心、肺、肝、肾等重大器官移植,一次性救助2万元;其他器官移植,一事一议。
三、救助程序
1.申请:救助对象按要求填写《诸暨市重大器官移植患者慈善医疗救助申请表》,一式二份。表格向诸暨市慈善总会领取,也可在诸暨市慈善总会网站下载。同一对象,同一原因,只救助一次。
2.审核:将身份证、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和出院记录提交到市慈善总会审核。代办者还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受助者本人的委托书。
办理时间:每月的5日(节假日顺延)。
办理地点:诸暨市慈善总会(暨东路70号报业大厦11楼室)。
受理地点:诸暨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东一路与东祥路交叉口东南米市民公园3号楼)。
四、本办法自年1月1日起实施,由诸暨市慈善总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助学
孤儿、困境儿童慈善助学项目实施办法
一、资助对象
本市户籍,市民*局登记在册孤儿、困境儿童
二、资助标准
一次性发放助学金(生活补助)元。
三、资助程序
资助对象名单由市民*局社救科提供,经市慈善总会审核后,按标准经民*发放系统发放。
资助时间:8月(如有新增,安排到12月份)。
四、慰问管理
市慈善总会负责慰问的管理和运作,市民*局社救科配合市慈善总会做好名单摸排和助学款发放工作。
五、本意见自年1月1日起实施,由诸暨市慈善总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贫困大学生慈善助学项目实施办法
一、资助对象
户籍在本市,被高校招生计划录取,家庭特别困难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大学生(不包括研究生):
1.低保对象;
2.低保边缘对象;
3.因病致贫对象;
(困境儿童已享受慈善帮扶*策,不再享受此资助)
二、对象确认
需提供户口本,及相应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救助证或城乡困难家庭救助证。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资助或终止资助
1.经审核,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
2.受助学生因故退学、休学、重修的;
3.因各种原因已不符合资助条件的;
4.本人申请不愿再接受资助的。
四、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元/年。
五、资助程序
(一)1.申请:凡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按要求填写《诸暨市贫困家庭子女大学生助学申请表》(一式两份),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所在学校统一报送。表格向所在学校领取,也可在诸暨市慈善总会网站下载。
2.审核:当年新受助对象,随带户口本、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及相应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救助证或城乡困难家庭救助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慈善总会(暨东路70号报业大厦11楼)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时间为8、9两月份(具体时间见诸暨慈善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