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拉近民法典与群众的距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8月5日上午,由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普法办指导,绍兴市司法局、绍兴市普法办、诸暨市人民*府主办的“枫桥经验”与《民法典》的基层实践活动签约仪式暨浙江省民法典普法讲师团宣讲第四课直播活动在“枫桥经验”发源地、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省级民主法治村——诸暨枫桥镇枫源村成功举行。
省司法厅*委委员、副厅长、省普法办主任劳泓,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执行院长蒋铁初,绍兴市司法局*委书记、局长*文刚,副局长李仲辉,诸暨市委常委朱浩,枫桥镇*委书记*茹,以及省司法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出席本次活动。活动由诸暨市司法局局长张建平主持。诸暨市司法局、枫桥镇*府工作人员,律师,普法志愿者,村民村干部等余名代表参加本次活动。
诸暨市委常委朱浩致欢迎词。他表示,在枫源村举办“枫桥经验”与《民法典》的基层实践活动签约仪式暨浙江省民法典普法讲师团宣讲第四课活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重要讲话精神之举,紧扣时代号召,意义重大。此次活动必将在暨阳大地上进一步掀起学法典、懂法典、用法典的新一轮高潮,为诸暨市在建设“重要窗口”中继续走在前列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和法治保障。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院长蒋铁初发表讲话。他表示进入新时代,“枫桥经验”已不仅仅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成功经验,还是依靠人民群众促进社会治理的创新象征,将“枫桥经验”与《民法典》的基层实践相结合,一定会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得更和谐,并在打造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的社会治理新模式上再创新篇章。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院长蒋铁初、绍兴市司法局*委书记、局长*文刚、枫桥镇*委书记*茹就“枫桥经验”与《民法典》在枫桥镇开展基层实践活动签订合作意向书。
省司法厅*委委员、副厅长、省普法办主任劳泓向枫桥镇人民*府赠送《民法典》书籍。
绍兴市司法局*委书记、局长*文刚发表讲话。他就做好全市《民法典》宣贯工作表示:一是以当好“重要窗口”“五个者”的担当抓好《民法典》和“枫桥经验”宣传。二是积极争当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创新宣传方式,更好发挥法律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随后,出席领导参观了“枫桥经验”陈列馆。
本次民法典专题讲座邀请了浙江省民法典普法讲师团成员、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建农,为现场人员带来《民法对私人生活的终极关怀》主题讲座,讲座期间还设置了观众互动有奖竞答环节,现场观众积极抢答,将宣讲活动推向了高潮,本次直播累计收看人数达62.1万。(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收看直播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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