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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问答 » 介绍 » 岁末年初,跟着诸暨警方来复习下烟花爆竹
TUhjnbcbe - 2024/8/17 1:16:00

揭掉一张张日历过年的氛围越来越浓了小伙伴们开心吗?是不是已经想好怎么庆祝了?但是注意了这件事情一定不要做!▼▼▼

烟花虽美“双禁”的底线你别犯临近春节,又有一些人动起了“歪心思”,自以为找到了“商机”,想要非法买卖烟花爆竹从中牟利。

近日,诸暨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连续查处6起非法烟花爆竹案件,行政拘留6人,收缴非法烟花箱,涉案价值达5万余元。

1月5日至1月18日,诸暨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经工作摸排在暨南街道新胜村、陶朱街道三都镇、璜山镇、陈宅镇连续查获6家非法买卖烟花爆竹的商店。

经查,几家商店均无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货源均为店主私自从外地或上门推销的外地客商处廉价购入,准备在春节期间伺机销售从中获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目前,几起案件涉案人员均被诸暨市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将非法买卖的烟花爆竹予以没收,后期将由公安机关集中统一销毁。

#警察蜀黍有话说#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无证从事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不仅违法,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将对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

诸暨公安将持续加大对非法储存、运输与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联合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双禁”工作管理,一旦发现违禁燃放、违禁销售等行为将严肃查处。

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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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禁区”在哪?

跟着蜀黍来复习一下

(点击查看大图)

▼城市二环线(东至东二环路、南至环城南路、西至西二环路、北至北二环路)内及其他重点区域建成区(开发区、商贸城、城东新城、大学城)

烟花爆竹“双禁”是为了守护我们的蓝天让居住环境的安宁不被破坏过年想要热闹喜庆不一定非要“炸个响”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年饭、看春晚、话家常写春联、贴福字、抢红包

也是年味满满一起维护家园的美好和谐高高兴兴迎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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