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24年度前湾新区工业工程系列中级申报计划发布
4月26日,宁波市湾新区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年度前湾新区工业工程系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4年度宁波市前湾新区工业工程中级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04-: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05-: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06-: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评审范围
在新区企事业单位从事工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工作且满足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或企业总部在新区,派驻或任命到外地分支机构,社保缴纳在外地的专业技术人员(缴纳社保时间和任职资格的资历一律计算到年12月31日)。在此期限内已到达退休年龄的,除按规定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者外,不列入申报范围。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得申报。
申报类型
机械工程
电子工程
电气工程
轻工工程
纺织服装工程
材料工程
食品工程
冶金工程
化工工程
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
破格申报
转(兼)评
继续教育学时
重点核实近两年继续教育学时,所有申报人员每年继续教育一般公需科目不得少于18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总学时不少于90学时,未达到要求不得申报。
评审答辩
专业技术资格评定采用面试答辩(或笔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对象,须参加评委会组织的现场面试答辩(或笔试)。面试答辩内容与从事专业及工作业绩相关,与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要求相匹配。如采用笔试形式,则笔试内容与申报专业大类相关。面试答辩(或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的申报对象视作放弃评审。
02
24年度诸暨市工程技术初级申报计划发布
4月24日,诸暨市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年度诸暨市工程技术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诸暨市24年度工程技术初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做出相关规定安排。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05-:00:00个人申报截止时间:-07-:59:59单位推荐截止时间:-08-: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评审范围
1.凡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岗在职人员,以及在我市工作的持有外国人工作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和港澳台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以在我市参加职称评审,中央、省在诸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委托评审后可在我市参加职称评审。2.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不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原则上由社会保险参保地单位申报。社保证明
申报对象原则上须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