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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孙良
为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风化俗成,诸暨市纪委“五一”节点再出发,实名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并全面开展正风肃纪行动。
诸暨市店口镇祝家坞村原党支部书记冯欢苗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年至年1月,店口镇祝家坞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冯欢苗,党支部副书记冯德兴、冯利华、冯海东,支委冯伯琦,村委冯童林、冯芳,文书冯鹤松等人,以“工资”“补贴”“考核”等名义,三次从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筹建经费和运行经费中违规领取补贴,合计金额3.11万元。经诸暨市纪委同意,店口镇党委已决定对相关人员予以立案审查。
诸暨市东白湖镇上家湖村党支部书记斯国夫违规大操大办儿子婚宴问题。年10月1日晚上,斯国夫在东白湖镇上家湖村新上宅自然村设席69桌,为其儿子大操大办婚宴,共宴请宾客户,收受礼金19.58万元。宴请对象中,部分系从无人情往来的本村党员和村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经诸暨市纪委同意,东白湖镇党委给予斯国夫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