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人才引进,满足卫生健康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规定,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将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年9月21日至年9月2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学历,学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所列的专业名称一致,(详见《计划表》),专业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具体解释。
上述毕业生应于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留学人员应于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号)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有治安刑事处罚记录的人员;
3.定向培养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诸暨市区域内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岗或离职不满壹年的历届生(计算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算起);
5.已招聘拟录用至诸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
6.现役*人;
7.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招考人数、考试科目等详见附件1《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0日12:00止。
2.每个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3.网上报名要求:
1)《报名表》:诸暨市*府信息公开网/工作信息/通知公告版
(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招聘公告、笔试成绩、入围体检及聘用名单公示等)在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网公布,有关人员请登录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右侧“通知公告栏”及时查阅。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诸暨市卫生健康局书面提出意见,联系-(*建室)。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四)根据浙人社发〔〕号文件《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精神,应聘人员出现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让他人冒名顶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
(五)其他事项:本次招聘工作由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具体组织实施和公告解释,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
联系方式
咨询-
来源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责编
姚婷婷
第一审核
王芷若
第二审核
蒋澳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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