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为吸引人才,放大招了!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市工作的若干*策意见》。从专科生到国千,还有教师、医生、文艺界人才等等,都会得到相应奖励!
请大家对号入座!看看自己的学历,可以得到多少的奖励!
1
海外高层次人才
绍兴“海内外英才计划”专家
对落户我市且由我市申报入选绍兴“海内外英才计划”A类、B类、C类的创业人才项目,分别给予万元、万元、万元资助,项目启动后给予50%的资金资助,创业人才自有资金及风投资金实际投入或累计销售额达到*策资助总额后拨付剩余的50%资金资助。
对入选绍兴“海内外英才计划”A类、B类、C类的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分别按引进人才年薪的70%、60%、50%给予企业引才薪酬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万元、60万元、40万元,补助时间不超过五年。
对入选绍兴“海内外英才计划”A类、B类、C类的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参照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的企业引才薪酬补助比例,每年最高分别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15万元,补助时间不超过三年。
国家、省“千人计划”专家
对落户我市且由我市申报入选的“国千”“省千”人才,在分别参照绍兴“海内外英才计划”A类、B类创业创新人才项目资助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省补助奖励额度分别给予个人1:1配套补助奖励。
对市外直接引进的“国千”“省千”人才,属创业项目引进落户的,按设备技术投资额和研发经费50%的比例,分别给予最高万元、万元资助;
属全职引进的,参照绍兴“海内外英才计划”B类、C类创新人才长期项目资助标准。
海外工程师
支持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对入选绍兴市“海外工程师”的,每年给予企业实际支付年薪的40%薪酬补助,最高不超过60万元,补助时间不超过三年。
同时入选“浙江省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的,再叠加配套补助10万元。
2
国内高端人才
和创新创业团队
顶尖人才
对落户我市且由我市申报入选“两院”院士等顶尖人才给予0万元奖励;
对引进的顶尖人才及其团队领衔的重大项目,可以实行“一事一议”,专门制定扶持*策,最高可获得1亿元项目资助;
对引进到市内高校、科研院所、社会事业机构从事学术研究、教学的,给予个人每年80万元年薪补助,补助时间不超过五年。
领*人才
对落户我市且由我市申报入选的国家级领*人才给予万元奖励;省级领*人才给予1:1配套奖励资助;绍兴市级领*人才给予5万元奖励。
对引进的国家级领*人才、省级领*人才、绍兴市级领*人才创业项目,按设备技术投资额和研发经费50%的比例,分别给予最高万元、万元、万元资助;
对引进到企业全职工作的国家级领*人才、省级领*人才、绍兴市级领*人才,分别按引进人才年薪的60%、50%、40%给予企业引才薪酬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60万元、40万元、20万元,补助时间不超过五年;
柔性引进的,每年最高分别不超过30万元、15万元、10万元,补助时间不超过三年。
高级人才和紧缺人才
对落户我市且由我市申报入选的绍兴市拔尖人才、绍兴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诸暨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
每晋升1名正高级、副高级职称,分别给予企业1万元、0元的奖励。
对引进的绍兴市级高级人才、诸暨市级高级人才创业项目,按设备技术投资额和研发经费30%的比例,分别给予最高80万元、50万元资助;
对引进到企业全职工作的绍兴市级高级人才、诸暨市级高级人才、诸暨市级紧缺人才,分别按引进人才年薪的30%、20%、10%给予企业引才薪酬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2万元、0元,补助时间不超过三年。
创新创业团队
对落户我市且由我市申报入选省领*型创新创业团队的,按照省级财*投入额度给予1:1配套资助;
对入选绍兴市、诸暨市重点创新团队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经考评三年建设期创新绩效显著的,分别给予创新团队10万元、2万元的奖励,奖励名额占创新团队总量的30%。
对引进的重点技术创新团队,且创新成果在我市实施产业化的,经评审认定,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三个等次,按投资额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0万元、万元、万元的创新创业资助资金。
对袜业、珍珠、金属材料技术专家领衔的创新创业团队及人才,可以实行“一事一议”,并优先推荐各类人才项目申报。
3
高校毕业生
博士生
对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人员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给予为期三年每月0元的生活津贴和一次性40万元的购房补贴。每培养1名博士生给予企业3万元的奖励。
硕士生
对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人员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给予为期三年每月0元的生活津贴和一次性20万元的购房补贴。每培养1名硕士生给予企业1万元的奖励。
本科生
对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的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给予为期三年每月0元的生活津贴和一次性20万元的购房补贴;
对其他具有本科学历的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为期三年每月0元的生活津贴和一次性5万元的购房补贴。
对毕业五年内回诸暨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的诸暨籍全日制本科生,可享受我市本科生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
专科生
对引进到我市袜业、珍珠、金属材料三行业的企业或从事电商供应链创业的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给予为期三年每月0元的生活津贴和一次性3万元的购房补贴。
对引进到我市行*事业单位的在编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人员,给予为期三年每月0元的生活津贴和一次性20万元的购房补贴;对在编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人员,给予为期三年每月0元的生活津贴和一次性10万元的购房补贴。
4
高质量的社会事业人才
教育类
加快引进“名师”
对引进的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近五年辅导学生荣获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五大学科竞赛一等奖的教师,获得全国中职学校教师技能比武一等奖或辅导学生获得全国中职学校技能比武一等奖的教师,给予为期三年每月0元的生活津贴和一次性30万元的购房补贴;
对引进的地市级在岗技术拔尖人才、地市级名师、地市级学科带头人,给予为期三年每月0元的生活津贴和一次性20万元的购房补贴;
对引进的省“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省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省教坛新秀,给予为期三年每月0元的生活补贴和一次性15万元的购房补贴。
加大培育力度
对新晋升正高级职称的教师和新评为省特级教师、省“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省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省教坛新秀、全国中职学校教师技能比武一等奖获得者,绍兴市名师和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辅导学生获得全国高中学科竞赛一等奖、全国中职学校技能比武一等奖的教师,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
对辅导学生获得国际学科竞赛、亚太地区学科竞赛(与全国高中竞赛学科一致)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3万元,3万元、2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
鼓励进修深造
选派优秀教师到境内外知名院校和重点实验室进修深造,给予2-10万元培训经费资助,资助标准为:
赴欧美等发达国家进修深造1个月给予5万元资助,每增加1个月增加1万元资助,6个月及以上资助10万元;
赴亚太地区进修深造1个月给予3万元资助,每增加1个月增加1万元资助,8个月及以上资助10万元;
国内进修深造1个月资助0元,2-3个月资助1万元,4-5个月资助1.5万元,6个月及以上资助2万元。
卫生计生类
大力引进“名医”
对引进的省级各类医学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带头人,省级名医(名中医),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省“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省卫生创新人才,给予为期三年每月0元的生活津贴和一次性30万元的购房补贴;
对引进的地市级各类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带头人,地市级名医(名中医),获得省科学技术三等奖及地市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第一完成人,省“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给予为期三年每月元的生活津贴和一次性25万元的购房补贴;
对引进的50周岁以下有三医院10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给予为期三年每月0元的生活津贴和一次性20万元的购房补贴;
对引进的省医坛新秀、45周岁以下三医院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给予为期三年每月0元的生活津贴和一次性15万元的购房补贴。
完善激励机制
对新入选的国家级名医(名中医),国家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卫生领*人才,省卫生创新人才、省级名医(名中医),省医坛新秀,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
对新入选绍兴市名医(名中医)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新入选绍兴市医坛新秀的给予一次性0元奖励;
对获得省医药卫生(中医药)类科技奖一、二、三等奖的第一完成人分别给予一次性8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
鼓励进修深造
每年选派一批优秀中青年业务骨干赴国内外著名医疗机构、知名院校进修深造或攻读博士学位,给予每人2-10万元的培训经费资助,资助标准与教育“名师”相同。
文化类
积极引进“名家”
对引进的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国家舞台精品剧目(主创主演人员)、文华奖、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的专业技术人才,给予为期三年每月0元的生活津贴和一次性30万元的购房补贴;
对引进的获得群星奖(主创主演人员)的专业技术人才,给予为期三年每月元的生活津贴和一次性25万元的购房补贴;对引进的正高级职称专业人员、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荣誉且获得省级奖项一等奖的文化专业人才或省内学科带头人,给予为期三年每月0元的生活津贴和一次性15万元的购房补贴;
对引进的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人才且近三年来本人主创作品获省级重大赛事一等奖的文化、技术专业人才,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且近三年来在省级重大赛事中获一等奖的越剧艺术表演人才,给予为期三年每月0元的生活津贴和一次性10万元的购房补贴。
对上述高层次文化人才柔性引进的(在诸服务2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担任艺术顾问或参与我市重点作品、重点剧目、重点项目的主创人员,或在我市开设名家工作室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的创作津贴。
激励优秀人才
对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的获得者(团队),给予30万元奖励;
对群星奖的获得者(团队),给予20万元奖励;对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的获得者(团队),给予10万元奖励。
对进入中国文联所属各艺术家协会举办的国家级书画、摄影等艺术门类重要常设奖展的艺术家,给予5万元奖励。
培养后备人才
重视培养优秀年轻文化人才,对列入冲刺文化部、中国文联所属各艺术家协会权威奖项及举办的重要常设奖展的后备人才,给予为期三年每年5万元的经费资助。
每年安排10名左右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到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含文化艺术类及相关专业)培训、进修深造,给予每人2-10万元的资助经费,资助标准与教育“名师”相同。
体育类
引进紧缺专业人才
对引进的培养过世界冠*或全运会冠*的教练员,给予为期三年每月0元的生活津贴和一次性30万元的购房补贴;
对引进的具有近5年内国家队执教经历的教练员,给予为期三年每月0元的生活津贴和一次性20万元的购房补贴;
对引进的省队执教经历的教练员、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训练科研人才,给予为期三年每月0元的生活津贴和一次性10万元的购房补贴。
加快培养骨干队伍。每年选派一批中青年教练员赴高校进修、全国培训或省队跟训,给予2-5万元的经费资助,资助标准为:进修培训1个月资助0元(2周以上、1个月以内资助0元),每增加1个月增加0元资助,15个月及以上资助5万元。
每年选派优秀裁判员参加国家一级以上裁判晋级培训;鼓励现有国家级裁判参加国际级裁判晋级培训考试,对获得国际级裁判等级资格者给予3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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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编辑
黏糕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长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