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知识开讲啦!!
为进一步做好医保*策宣传工作,提升广大参保群众对医保*策的知晓率,市医保局坚持通俗易懂、简约实用的原则,选取群众最关心的典型问题,按照参保缴费、异地就医等内容分篇向大家答疑解惑。
诸暨医保*策解答第五期基金监管篇▼
一、哪些行为是欺诈骗保?
答:定点医疗机构的骗保行为有: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4、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6、挂名住院;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等......
定点药店的骗保行为有:1、盗刷社保卡,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等......
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有:1、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保基金;2、将本人的医保卡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保卡冒名就医;3、非法使用社保卡,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等......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有:1、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手续;2、违反规定支付医保费用;3、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参与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
二、发现医保欺诈骗保行为该如何举报?
答:可以通过以下2种方式举报:1.电话,拨打绍兴市医疗保障局或各地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电话(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诸暨市医疗保障局:;2.写信,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资料邮寄至绍兴市医疗保障局或诸暨市医保局。
三、医保欺诈骗保行为查实的,举报人能获得什么奖励?
答:国家医保局与财*部联合宣布,建立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制度,提供欺诈骗保线索者最高奖励10万元。年4月,绍兴市医保局与绍兴市财*局联合出台了《绍兴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资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对经查实的举报线索,按照涉案金额给予举报人一定比例的奖励金。
四、可以把医保卡借给他人使用吗?
答:不可以,医保卡只能本人就医使用。拿别人的医保卡去就医是欺诈骗保行为。一经发现,医保部门可按当地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一般来说,将追回医保基金,并将参保人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影响参保人员下一步享受医保待遇,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司法部门。
五、骗取医保基金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九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钱”。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不仅是医疗保障部门的职责,更是每一个参保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呼吁所有参保人员严格遵守医保规范,坚决抵制欺诈骗保行为,共同守护好医保基金安全。
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我们在行动!诸暨市医疗保障局以“百姓看得懂”为目的以典型骗保案例为载体自编自演拍摄了微视频普及医保*策法规倡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骗保行为共同维护基金安全我们一起来看看这波“硬核宣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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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疗保障局
供稿:楼培良
审核:钱伟江
责任编辑: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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