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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2/22 17: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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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以下简称“居民医保”)

已经开始参保缴费。

不少网友对此还存在一些疑问

小编整理了部分问题及解答

帮你解惑!

01

网友您好:绍兴市城乡居民医保*策中的“大学生”是指在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诸暨市仅有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一所高校),以大学生身份参加我市居民医保,个人只需缴纳元。如果您家孩子是在绍兴市外大学就读,且选择参保学校所在地居民医保,需根据当地缴费规则来缴纳;如果您家孩子仍选择参加我市居民医保,只能以普通居民身份参保,缴费金额为元。

02

网友你好:根据目前*策:本市户籍非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你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03

网友你好!根据目前*策,下列人员可以参加绍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具有本市户籍的非从业人员;(二)与本市居民结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本市从事宗教教职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且没有参加异地基本医疗保障的;(三)本市学校、幼儿园在册的非本市户籍的学生(儿童);(四)持有本市颁发的《居住证》且没有参加异地基本医疗保障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你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04

网友你好:本市学校、幼儿园在册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儿童)由教体局提供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名册,由我市医保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幼儿园在册儿童参保正在办理中,届时教体局会下发缴费通知给各家长,请以学校通知为准。

05

网友你好:


  最近开展的医保缴费是绍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为使参保人更好的了解相关*策,我们制作了《年度诸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策须知》,你可以通过*策须知了解相关情况.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按《绍兴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绍*发〔〕17号)等*策执行,现将*策说明如下:

1、定点和特约医疗机构:

定点医疗机构:绍兴市范围内与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签约服务的医疗机构为我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特约医疗机构:浙江大医院、浙江大医院、浙江大学医院、浙江大学医院、医院、浙江大医院、医院、医院、医院、浙江中医院(医院)、医院、中国人民解放*联勤保障部队第医院(原中国人民解放*第医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医院、浙江中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宁波医院、医院、医院、中国人民解放*第医院、医院、医院、上海交通大医院、医院、医院、医院。

2、待遇享受时间:

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的,待遇享受时间为年1月1日一12月31日;出生60天内参保缴费的新生儿,待遇享受时间为自出生之日开始至当年12月31日;参保人员在规定缴费期后要求参保的,全额缴纳年参保费用,医保待遇从缴费当月起的3个月后享受。

3、转外就医:

因病情需要转绍兴市外就医的,可凭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医师为其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备案表》,由该定点医疗机构上传转外就医备案信息至医保经办机构完成备案。

长期(3个月以上)在市外经商、务工、求学;大学生因寒暑假、因病休学或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期间,可持社会保障(市民)卡或身份证到市医保中心、镇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市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也可通过手机端“浙里办APP”、电脑端“浙江*务服务网”申请办理备案。

4、报销范围:(以下医疗费用执行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等“三个目录”及其他相关规定)。

(1)符合规定的住院和规定(特殊、罕见)病种门诊的医疗费用。

(2)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绍兴市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3)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在绍兴市内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或者在长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符合慢性病*策的医疗费用。

:门诊规定(特殊)病种是指:恶性肿瘤,尿*症门诊肾透析,组织器官移植后门诊治疗,脏器功能衰竭症(心、肺、肾、肝),脑瘫或脑血管意外恢复期,高血压病(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者),糖尿病(合并感染或者心、肾、眼、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障碍性疾病,血友病,慢性乙型肝炎(活动性乙型肝炎)、乙型肝炎肝硬化、慢性丙型肝炎,耐多药肺结核。

不予报销情形: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

5、报销标准:

(1)住院(含规定(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起付线:年度内须先由参保人员承担的符合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累计总额,医院元,医院元,其他医疗机构元,同一医保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二医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计算起付标准。同一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的,个人自付费用必须达到高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额度(包括家庭病床)后,方可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规定(特殊)病种门诊起付线元,每年度计1次。

报销比例: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的,统筹基金报销85%,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的,统筹基金报销75%。生育定额补贴:平产元,难产助产、多胞胎、剖宫产元。

参保人员在绍兴市外医疗机构住院[含规定(特殊)病种门诊],或临时外出突发疾病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其符合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医院自理10%、医院自理25%后,再按规定结算;未办理转院自行到绍兴市外就诊的,自理比例在上述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已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备案的,视作已办理转院手续。

最高支付限额:年度内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8万元(指符合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2)门诊报销:参保人员在绍兴市内基层医疗机构医疗的,报销50%。办理了慢性病登记手续的,在绍兴市内基层医疗机构医疗的报销60%,肺结核报销70%,中药饮片及中医诊疗项目费用报销60%,在市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0%,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的,报销15%,其中中药饮片及中医诊疗项目费用报销25%。在基层医疗机构首诊,7日内转诊到诸暨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提高5%。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普通门诊的累计净报销限额为元,办理了慢性病登记手续的累计净报销限额为0元,有效签约服务对象在基层医疗机构医疗的,累计净报销限额增加元;普通门诊起付标准为50元/年。办理了慢性病登记手续者,可在市内相关定点药店购药刷卡结算相关费用,其他除*策规定的特殊药品外,药店购药不予报销。

6、报销方式:

(1)普通门诊或住院(规定(特殊)病种门诊)凭社会保障市民卡(医保电子就医凭证)在统筹地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行刷卡实时结算报销。

(2)规定(特殊)病种报销:规定(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实行核准制度。参保人员患有规定规定(特殊)病种需门诊医疗时,需带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医师开具的规定(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近两年的病历资料、相应的检查(化验)结果和社会保障市民卡或身份证到市内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镇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市医保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凭社会保障市民卡(医保电子就医凭证)、备案回医院直接刷卡报销。

(3)市外就医报销: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及省外异地医院住院、规定病种治疗的,可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凭社会保障市民卡直接刷卡结算报销(规定病种仅支持省内刷卡)。未实时刷卡结算的,可持有效医疗费发票、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社会保障市民卡或身份证、代报人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到镇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市医保中心办理报销;通过手机端“浙里办APP”、电脑端“浙江*务服务网”申请办理报销。

(4)年度结转报销:对于住院期间跨年度的连续参保人员,本次住院费用按出院结账时年度的报销标准计算。

7、大病保险:

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和规定(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策规定报销后,参保人员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2.5万元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予以补助,报销比例为60%,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特殊用药报销: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医保人员使用特殊药品发生的累计费用,0元以上至40万元以下部分,大病保险基金报销60%。

我市医疗救助对象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及以上的人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大病保险与特殊药品起付标准降低50%。

8、医疗救助待遇

我市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策范围的医疗费用可享受医疗救助,在绍兴市域范围内参保的救助对象通过“一站式结算”直接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市外参保的救助对象请携带有效医疗费发票、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社会保障市民卡或身份证、代报人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到镇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医疗救助待遇。

9、健康体检:

参保人员可在参保所在地镇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享受2年1次(中小学生、儿童及60岁以上老人1年1次)的免费健康体检(健康体检项目以上级有关文件为准),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10、违规处理:参保人员有冒用、伪造、出借社会保障市民卡等行为,通过伪造、涂改医疗费用收据、病历、处方、检查报告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弄虚作假获取医疗费用报销的,依有关规定追回已经报销的医疗费用,并进行行*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医保电子凭证: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已支持医保电子凭证扫码结算医药费用,参保人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申领激活:浙里办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支付宝APP、工商银行APP、农业银行APP、中国银行APP、建设银行APP、邮储银行APP。

12、其他事项:

(1)外伤情况说明书:因外伤引起的应在住院(市内)或窗口报销时填写外伤情况说明书,说明外伤的时间、地点、具体经过,伤者或其关系人承诺签名,由市医保中心调查核实。提供虚假材料的,按违规(或违法)处理。

(2)居民医保中途不得退保:居民医保费用按年度收缴,一次缴费,中途不办理退保手续。

(3)社会保障市民卡遗失补办、错卡修改: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到市民卡关联银行或市*务服务中心市民卡中心窗口办理。

(4)市医保中心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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