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关于确定年度绍兴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将按最新缴费标准缴纳养老保险,7月启用。
首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人员、需以灵活就业身份续缴的暂停缴费人员,请到所属镇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或市社保中心窗口,就近就便办理新参保或续保手续,同时到税务窗口签订扣款协议,通过社会保障·市民卡关联银行(务必按时足额缴费),由税务部门按月扣缴。
具体缴费标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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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原灵活就业人员60%、80%、%、%、%缴费档次系统自动启用为新的60%、80%、%、%、%缴费档次。需变更成年度60%档次或者其它档次的参保人,请于年7月22日前到所属镇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或自助机上办理(每年仅可变更一次),请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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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社局
供稿:郑玉燕
审核:*学
责任编辑: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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