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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诸暨市人民*府发布关于追记胡建林同志个人三等功奖励的决定。
胡建林,男,年12月出生,赵家镇上京村人,系赵家派出所辅警。
年10月30日上午8时55分左右,赵家派出所接到消防大队指令,东和乡十里坪村一村民家有一个蜂窝需要处置,辅警胡建林同志主动提出一同前往处置。
下午14时多,蜂窝处置人员根据现场情况明确分工开展清理,胡建林同志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并劝阻围观群众离场以防被蜇咬,处置过程中其本人被马蜂蜇伤昏迷倒地,医院全力抢救后于11月4日不幸死亡,经公安机关调查后确认其属于见义勇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能量,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浙*办发〔〕90号)、《绍兴市行*奖励实施细则》(绍*发〔〕41号)等文件精神,经赵家派出所申报,市人民*府研究决定,追记胡建林同志个人三等功奖励。
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先进为榜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尚正义,弘扬正气,努力为和谐幸福诸暨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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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诸暨*府门户网
编辑: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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