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农村困难群众危房
已完成鉴定、审核、乡镇公示等程序
现将该户改造对象予以市级公示
(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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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诸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意见》(诸*办发[]94号),年度农村困难群众危房已完成危房鉴定、村评议公示、镇乡(街道)审核公示等程序,现将该户改造对象予以市级公示,公示期7天(4月25日-5月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予以反馈。
联系人:虞珏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