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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加强城区犬类管理,遏制犬类扰民、伤人以及破坏市容环境等犬类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市民规范养犬意识,优化城市环境,深化文明城市建设,6月份,市综合行*执法局将开展犬类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整治区域:城区(尤其是各住宅小区,城市广场、市民公园、体育公园、游步道等公共场所及周边区域,雄风永利、印象城、大润发、小百货等商超市场周边区域,诸暨中学、二高、浣江初中等学校周边区域。)二、整治要求:.规范养犬。犬主应严格遵守《绍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给犬只登记办证和年审。2.健康养犬。犬主应及时对犬只进行常规健康检查,按时注射相关疫苗,不得随意抛弃。3.卫生养犬。遛犬时要避免犬只随地排泄,及时清理犬只粪便,自觉维护城市卫生环境。4.文明养犬。保持睦邻友好,避免因犬只吠叫,侵扰他人正常生活。5.安全养犬。每日9:00至次日7:00可携犬出户,出户时应使用绳、链等牵引,避免近距离接触人群。不得携带犬只进入学校、商店、市场、医院、影剧院、风景区、车站等公共场所。来源:浙江发布年6月6日,在街边马路市场,有人在售卖地皮菜(雷公菌、鼻涕看诸暨综合诸暨防控办整理
就在近日诸暨市防控办发布了绍兴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公示诸暨共有42人以及2个集体入选快看看有没有你认识的根据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绍兴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单位申报和综合评审,确定边金泂等42人为绍兴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等2个集体为绍兴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2月8日至0日。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诸暨市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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