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批涉黑恶被执行人。其中,有7名诸暨人。▼▼▼
01
姓名:楼宇峰(曾用名楼榆枫)
身份证号:
住址:诸暨市牌头镇小砚石村号
案号:()浙执号
罪名:诈骗罪
执行内容:追缴赃款28.54万元、罚金10万元
02
姓名:王*炎
身份证号:
住址:诸暨市暨阳街道山下杨33号
案号:()浙执号
罪名: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博罪
执行内容: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75万元
03
姓名:方欢江
身份证号:
住址:诸暨市浣东街道汤家店村287号
案号:()浙执号
罪名: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博罪
执行内容:罚金1万元
04
姓名:骆叠凤
身份证号:
住址:诸暨市马剑镇石门村
案号:()浙执号等5个案件
罪名:敲诈勒索罪
执行内容:罚金8万元,与其他同案犯共同退赔被害人共16.06万元
05
姓名:孟鲁炳
身份证号:33199107
住址:诸暨市应店街镇十二都村
案号:()浙执号等3个案件
罪名:敲诈勒索罪
执行内容:罚金5万元,与其他同案犯共同退赔被害人共10.1万元
06
姓名:毛雷勇
身份证号:33198704
住址:诸暨市街亭镇毛家坞
案号:()浙执号等5个案件
罪名: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
执行内容:罚金4万元,与其他同案犯共同退赔被害人共7.98万元
07
姓名:徐伟聪
身份证号:33197211
住址:诸暨市暨阳街道徐家居委会
案号:()浙执号等6个案件
罪名: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
执行内容:罚金7万元,与其他同案犯共同退赔被害人共8.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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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
肖晓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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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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