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诸暨网上有人来问,独生子女的养老保险补贴什么时候领,忽然一惊,啊,独生子女也有补贴?
后又去问卫计局,才发现独生子女优惠*策真不少。原来诸暨的独生子女这么值钱,完全表单奉上,赶紧收藏转起吧!
别急,先来回答网友问题年1——11月份已缴养老保险人员,独生子女养老保险补助已发放到位,12月份缴费人员因社保系统数据比对要到12月底才可进行,故独生子女养老保险补助要到年财*预算通过后才能发放。
列表如下,收藏起来!以下都根据《诸暨市人民*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1符合再生育*策放弃生二胎的元+30元另外+3分
①对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且领取《计生优惠证》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市、镇乡(街道)两级给予每户每年元的补贴,连续补贴6年。(快去翻翻你家有这个证吗?)
对了,什么叫《计生优惠证》?------
指符合《省条例》规定可以照顾生育二胎而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的农村家庭可申领《计生优惠证》,它不是独生子女证。(要放弃生育二胎的快去申领吧,怎么领,拉到最后面哦!)
②中考加分:在农村,已领取《计生优惠证》的家庭,其子女在参加中考时给予加3分照顾。
③对持有《计生优惠证》的家庭,在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以下(包括18周岁),本人及其父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出资部分由市、镇两级财*给予每人每年30元补贴,费用在计划生育公益金中列支。
2独生子女+缴纳城乡养老保险的60元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家庭父母或符合条件的计生并发症困难对象按《诸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保的,享受每人每年60元的计生奖励补贴。(亲,你享受了吗?)
3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家庭
不低于元
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计划生育家庭,从发证之年起至子女满14周岁止,每年发放不低于元的奖励费。
经费管理和发放按《诸暨市人民*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诸*发〔〕24号)规定执行。
4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策
元(对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员不适用)
对符合以下四项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夫妇,按每人每年不低于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一是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为本市户籍;
二是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或*策规定生育;
三是现有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四是在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在确定农村低保户时,奖励扶助金不计入其家庭收入,取得奖励扶助金的“五保户”,不影响其原有待遇,奖励扶助金可和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策累加享受。
5如果你想节育……元or元
逐步建立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节育手术保险等制度,对自愿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计划生育家庭户,由财*给予一定数额的一次性奖励(男扎补助元,女扎补助元),积极引导群众落实可靠、适宜的长效节育措施。
(为啥男女还不同……)
怎么办理?
快说!计生优惠证办理(针对农村户口)
(一)实施条件:
在农村,凡符合《省条例》照顾生育二孩条件的农村居民(孩子在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在主动申请承诺放弃再生育指标,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前提下,可以申请领取《计生优惠证》。
(二)实施程序:村级受理→乡镇(街道)社事办办理
(三)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户口薄复印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结婚证复印件
4、夫妻、孩子三人合照1张
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计生补贴
(一)实施条件:
1、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3、未违反计划生育*策
(二)实施程序:本人提出申请→村受理、公示—镇乡(街道)社事办审核、上报。
(三)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养老保险发票或存折缴费证明复印件
来源:卫计局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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