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先行试验区”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市形成崇德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我市开展第六届“身边的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
评选内容
评选对象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要求,模范遵守新时代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诸暨市民和在诸暨工作生活两年以上的诸暨新市民。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已获前五届“身边的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和提名奖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奖项设立
按照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市实际,道德模范设“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和“孝老爱亲”五类,共表彰50人。助人为乐模范
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模范
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生命受到威胁、财产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模范
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
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发明创造或重要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
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实施步骤
第六届“身边的道德模范”评选分推荐上报、初评审核、评选公示、命名表彰、学习展示5个阶段,计划于9月下旬进行命名表彰。推荐上报
各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根据通知要求,成立相应机构,组织做好第六届身边的道德模范推荐工作,于年8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组委会办公室。
初评审核
8月中旬,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荐人选进行汇总,并对照评选标准和要求进行初审,再征求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由组委会评议审定,确定第六届身边的道德模范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评选公示
8月下旬,在“诸暨文明网”刊登候选人照片、事迹简介,并在“文明诸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