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铭记珠宝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拟对旗下剩余固定资产进行法拍,诸暨市人民法院为监督单位。浙江铭记珠宝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注册地位于诸暨市山下湖镇工业园区,目前为失信人,且经营异常。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与浙江铭记珠宝有限公司金融借贷合同一案中,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以被申请人浙江铭记珠宝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被申请人浙江铭记珠宝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法院于年5月26日通知了被申请人浙江铭记珠宝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浙江铭记珠宝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申请人对享有的债权提供了民事判决书、执行裁定书予以证明。被申请人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现其不能清偿申请人的到期债务,且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经具备法律规定的破产条件,故法院对申请人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依法予以受理,并同时指定管理人。指定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为浙江铭记珠宝有限公司管理人。
标的物为浙江铭记珠宝有限公司名下的坐落在诸暨市山下湖镇杨子山村的房地产。起拍价.64万元,除已经披露的《房屋所有权证》,其余宗地内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无房屋所有权证。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及附属资产以现状进行拍卖。
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众多租赁户。现各租赁户、占用人等均已向管理人出具腾房承诺,买受人需按照腾房承诺确定的时间要求承租人、占用人腾退。因长期未年检,现铭记珠宝房地产内部电梯已被相关部门查封,暂无法启用。买受人竞买后需自行处置上述电梯恢复使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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