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拟提拔科级干部任前公示通告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中组发[]18号)的规定,决定将经市委研究通过的拟提拔的叶新文等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年2月28日起到年3月5日止。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方式
联系科室:德兴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