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你妻子从事经商活动,但在你日前填报的廉*档案中,却未按要求报告有关事项,请说明情况。”
“当时想着企业是在我丈人名下,妻子只是管理者,以为不需要填报,现在我马上补报。”
日前,诸暨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和市检察院*组联合约谈了一名院中层干部,就其未如实填报个人廉*档案相关内容进行谈话提醒。
▲纪检监察组审核检察干警个人廉*档案
今年1月,诸暨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和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了《驻诸暨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与诸暨市人民检察院*组推进全面从严治*从严治检工作协调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着眼强化监督对象基础信息管理,摸清全体干警的“廉情”底数,《办法》明确全院干警需如实填报包括家属子女就业、房产汽车购置交易等项目在内的个人有关事项,并由院*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同步建立廉*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就在随后的材料联审环节,派驻纪检监察组发现个别干警存在未如实填报信息的问题,遂有了开头一幕。
“配合支持派驻机构工作,强化与纪检监察组的协同,不断推进从严治检制度化规范化,是推动清廉机关建设、打造‘清廉检察’的必由之路。”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治部主任孙永武介绍,该院早在年底就出台《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创建清廉机关的实施方案》,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建引领、夯实*员教育、推进文化建设、完善制度机制”等五项重点,狠抓制度创新、氛围营造、学习教育三个关键,全力构筑队伍廉*防线。
▲检察干警在清廉文化长廊参观学习
这几天,“你去看了没?”成了市人民检察院同志言谈中经常出现的话。原来,为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推动清廉建设与检察工作互促互进,该院日前对设于大楼7楼的清廉文化长廊进行了提升改造,一经完工立刻成为检察干警们工作之余的热门“打卡地”。此次改造对原有的“清廉典范”“咏廉诗作”“失廉鉴戒”等各大版块进行了更新提升,全新的名人事迹、历史典故、格言诗词等内容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现,在坚持将检察文化与清廉元素完美融合的同时,增强了可看性、趣味性,受到全院干警的一致肯定。
“建清廉文化长廊,营造廉*文化氛围,只是我们加强全院干警廉*教育的一个方面。”孙永武表示,自创建清廉机关以来,院*组始终把廉*教育作为*风廉*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清廉主题*日活动、微考学、廉*微课比赛、趣味运动会等活动,将人文修养、廉*教育、警示教育与法律专业知识学习相融合,切实提高干警的思想*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防腐拒变的自觉性。
▲新提任中层干部任前廉*谈话
推进清廉机关建设,重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为使*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同向发力,院*组保持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紧密协作,建立参加(列席)会议、情况通报、会商协调和监督对象信息管理沟通协调四项机制,加强互动,有机协同,通过发挥两个监督的叠加效应,共同推进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我们将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在清廉细胞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诸暨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