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论坛

首页 » 问答 » 地理 » 诸暨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年消费维权十
TUhjnbcbe - 2021/5/22 2:04:00

年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理发临时涨价商家退还多收费用

年2月,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先生投诉,称他在璜山镇建新路某理发店理发,该店日常理发价格为20元,而这次商家要收取40元的费用。*某认为价格不合理,要求维权。

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双方。经调查,该店日常理发价格确实为20元,但由于春节临近,该理发店对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店内未对理发项目进行明码标价。店主认为春节涨价是正常市场行为,因此也没有提前告知消费者。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退还消费者20元,同时对店内未明码标价的问题限期完成整改。

该案中,商家在商品或服务涨价后需明码标价,明确告知消费者消费价格,但商家未在店内明码标价,且未提前告知消费者服务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该店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规定,鉴于该店未明码标价的行为虽然违法违规,但情节较轻微,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会影响,市消保委将情况反映给了市场监管局璜山所,由该所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完成整改。

疫情暴发停酒席消费维权退定金

年春节前,寿先生在某餐厅订了一桌酒席,准备正月初五前去消费。之后因疫情影响,寿先生向商家提出取消酒席,并要求退款。该餐厅表示酒席可以取消,但元定金不能返还。寿先生认为餐厅的行为不合理,在协商无果后转而投诉维权。

接到投诉后,市市场监管局暨阳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餐厅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后,该负责人表示餐厅坚决响应号召,为之前所有订了酒席的顾客退还定金,之前与寿先生对接的员工因不清楚疫情影响及国家的号召,误以为不能退定金。最终,该负责人表示会向寿先生致歉并退款。

案例发生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尚未废止,其中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此次疫情的影响属于不可抗力,故本案中寿先生对商家提出取消酒席并退还定金的要求有法律依据,予以支持。

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鲜肉元宵变成荠菜元宵商家失误赔偿元

年2月8日上午,张先生通过某超市APP购买了2袋超市自制鲜肉元宵,2袋27.8元。张先生开袋烧熟食用时才发现里面的馅料是荠菜的,不是鲜肉,于是向市消保委求助。

消保委工作人员调查发现,张先生通过APP购买了自制鲜肉元宵,而实际收到是荠菜元宵,商家确实存在失误。最后,商家同意赔偿元给张先生,张先生表示满意。

本案中,商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的规定,应给予赔偿。

“防过敏”耳钉不防敏误导消费者全额退款

年4月份,杨女士通过

1
查看完整版本: 诸暨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年消费维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