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工作需要和用人单位需求,经县委、县人民*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3月30日至年3月30日期间出生;报考、岗位的,曾在司法系统工作满一年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年3月30日至年3月30日期间出生。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4、具有良好的*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7、在巴州服务的服务期满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基层工作岗人员可优先;
8、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巴州户籍或生源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2、在巴州服务的服务期满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基层工作岗工作人员;
3、巴州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说明:此次招聘凡涉及取得户籍、基层服务期限、工作经历等资质条件时间界限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招聘报名第一日,即年3月30日(含当日,下同)。
巴州户籍是指:截止年3月30日,报考人员户籍在巴州行*区域内。
巴州生源是指:在巴州具有高中学籍,并从巴州考入各类高校的大中专毕业生。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已在事业性岗位工作,或辞职、辞退的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
3、近5年来,在公开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刑事处罚、行*处分尚未解除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7、曾参加过邪教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8、有过吸*史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缴费、领取准考证时间
报名时间:年3月30日10:00-年4月7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
网络报名邮箱: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