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聘
公
告
为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造成的影响,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7号)和《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决定统一组织开展全市年第一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有或将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
(三)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年4月10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年4月10日之后出生),岗位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四)应聘对象不限户籍范围;
(五)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分A、B、C三类岗位:
A类岗位,即高层次人才岗位。限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应届博士研究生应聘,根据同一岗位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或考核方式,全市共17个主管部门、27家事业单位41个岗位招聘49名工作人员。
B类岗位,即普通岗位。限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聘(除校医岗位外),采取统一笔试加面试方式,全市共69个主管部门、94家事业单位个岗位招聘名工作人员。
个岗位招聘年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生应在12月A类岗位招聘工作程序
该类岗位招聘工作包括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或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年4月10日9:00—5月10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浙江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