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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75岁的邹某患有高血压,需长期吃药降压。
因嫌自己参加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低,邹某遂多次让女儿小周,持自己丈夫老周的医保卡,医院配取药物,骗取社会保险费,共计.64元。
案发后,被告人邹某、小周已退缴赃款.64元,并被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以罚款人民币.28元。
图片来源网络
法院判决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邹某、小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且系共同犯罪。
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其中被告人邹某在实施部分犯罪时已年满七十五周岁,且其在犯罪后能自首,本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小周在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本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依法以被告人邹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以被告人小周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图片来源网络
5月1日起,这个行为
将被暂停个人医保卡结算
这个案件引发了网友热议,有不少网友留言询问,“不是可以办理家庭共济账户吗?”“如果老周亲自去给邹某买是否有问题?”
绍兴市医保局基金监管处处长吕丹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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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越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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