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南安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规定(试行)〉等六份文件的通知》(南委办〔〕10号)、《南安市高层次人才积分评价认定办法》(南委人才〔〕7号)等文件精神,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南安市高层次人才年度积分核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年3月24日开始,公示期五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信(邮)、来访的方式提出。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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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监督
(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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