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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柯桥法院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
其中4人为诸暨人!
曝光台
01
郦光明
身份证号:XXXX
住所地:诸暨市次坞镇白马新村*泥村号
执行案号:()浙执号
执行标的:元
02
杨炳
身份证号:XXXX
住所地:诸暨市陶朱街道五蓬新村梓山号
执行案号:()浙执号
执行标的:.47元
03
周海霞
身份证号:XXXXX
住所地:诸暨市陶朱街道五蓬新村梓山号
执行案号:()浙执号
执行标的:.47元
03
杨航杰
身份证号:XXXX
住所地:诸暨市陶朱街道五蓬新村梓山号
执行案号:()浙执号
执行标的:.47元
失信被执行人
被法院拉入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将承担如下法律后果:
一、限制(在全国范围内)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高铁等;
二、限制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限制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四、限制旅游、度假;
五、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六、限制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现对下列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集体曝光。
——end——
来源:柯桥法院
编辑: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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