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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友祝女士向我们反映,自己于年4月在绍兴诸暨枫桥镇一个名为“印象枫桥”的楼盘买了一套面积为平方米的期房,当时是冲着样板房里展示的大厨房买的,没想到今年6月交房时,厨房面积缩水一半。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位于诸暨市枫桥镇学兴路5号的“印象枫桥”,祝女士带记者看了面积为平方米户型的房子。记者看到该户型厨房的面积并不大,西边是一个水槽,东边是一个灶台,朝北有一扇玻璃门,玻璃门外是消防通道。
(图片来源绍兴晚报新浪微博)
“看样板房的时候,厨房面积是很大的。”祝女士给记者看了此前他们拍摄的样板房照片和视频,照片中,厨房空间非常宽畅,不仅能容纳一个双门冰箱,水槽台旁边还有一个岛台,旁边的空间还能容纳下两把椅子。
(图片来源绍兴晚报新浪微博)
“当时看样板房,就是被这个大厨房吸引了,所以才选择买了这个户型。”同样买了这个户型的季女士称,当时房价约为元/平方米,这套房子花了她多万元,她最期待的就是厨房,“现在厨房的样子让人无法接受,连放电饭煲和切菜的位置都没有,无法满足一家人的日常需求。”
“眼下交付的厨房,看上去面积不足5平方米,目测仅样板房的一半,另一半变成了消防通道。”祝女士说,交付房屋与样板房“货不对板”,希望开发商能给他们一个说法。
(图片来源网络)
记者来到了“印象枫桥”售楼部,售楼部经理卢仪鑫表示,销售人员在售房时,和业主明确告知过样板房并非最终的交付标准,厨房的实际交付面积也在售房时和购房者明确说明,现场也明确标注“非交付标准”。
这样的说法,业主们并不认可。多名业主告诉记者,在看房时,只看到电视、桌椅等家具上注明“非交付标准”字样,且当时销售人员也称房屋样式“所见即所得”。
现场,业主和销售各执一词。记者提出想看一下样板房,卢仪鑫以样板房已经被锁起来,现场工作人员都没有钥匙为由拒绝了。
记者把这一情况反映给了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局住房保障科科长魏椿锋表示,住建部门在房屋验收时是按照房屋备案的图纸进行验收的,该楼盘通过了验收,这说明交付房屋与备案图纸并无差异。“现在业主与房产公司的纠纷是样板房与实际交付的房屋并不相同,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如果开发企业在设置样板房时未作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与样板房又不一致的,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魏椿锋说。
记者又把这一情况反映给了诸暨市市场监管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前他们接到业主反映,6月去现场检查样板房的时候,发现样板房厨房的地面上有明确标注“非交付标准”的字样。但记者发现,从业主提供的样板房照片来看,地面并未标注“非交付标准”的字样。记者将这一情况反映给杨林,该工作人员表示后续将对该楼盘再次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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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绍兴晚报
记者:陈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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