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近日公布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公司的行*处罚信息。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公司存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公司罚款16万元。
以下为行*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行*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公司)
行*处罚决定书文号
浙银保监罚决字〔〕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公司
主要负责人
赵汝仪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行*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
行*处罚决定
罚款16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