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诸暨市成交1宗住宅用地,地块编号为诸市自然告字[]11号,经过1轮的报价,被浙江瑞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底价万元竞得,楼面价元/㎡。
这宗地块位于浦阳江与大陈江交汇处西南侧,出让面积㎡,容积率1.6-2,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限高80米,建筑面积㎡。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禁止建设别墅类住宅。
这宗地块位于浦阳江与大陈江交汇处,可享受两江水道的景色。周边的主要配套设施有安华镇初级中学、安华镇中心小学、安华镇卫生院等配套,基本可以满足日常生活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