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7月31日下午,随着诸暨市人民法院傅法官手中的法槌落下,诸暨市宣某醉驾案正式宣判。与以往的庭审不一样,这一次傅法官的审判地点是在诸暨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速裁审判庭。这也是诸暨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正式启用后,速裁审判庭完成的第一例判决。
速裁审判庭所在的诸暨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位于诸暨市望云路号。为扎实开展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诸暨市公安局牵头负责中心建设及运行,在充分整合公安案管中心、办案中心、物证中心、合成作战中心、执法培训中心力量的基础上,依托*法“一体化”办案系统,诸暨市人民检察院、诸暨市人民法院、诸暨市司法局等办案涉及部门同步入驻、联合办公,在线上实现案件、人员、文书、卷宗等基本信息的共享交互,在线下实现材料面对面推送接收,刑事诉讼程序在中心实现一站式服务,打破“人来人往、文来文往”传统的交互模式,不仅节省了办案时间,更节省了办案经费。
据了解,案情相对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刑事案件,都将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内完成侦诉判全过程,这对推动案件繁简分流,提升刑事诉讼效率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来源于:群蓝星微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