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好,我是浙江某药业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为抗击疫情,保障我们厂84消*液的生产,我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
2月19日上午10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一起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在法官的召集之下,通过钉钉视频的形式聚集在一起,针对这起案件被执行人之一的修复信用申请进行协商。
该药业有限公司为越城区法院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之一(担保人),于年2月9日被诸暨市*府定为本地唯一一家84消*液生产企业,目前可日产50吨,但随着越来越多企业复工复产,供不应求。2月19日,该药业公司为扩大生产,以84消*液生产原料购买需向银行贷款为由,向越城区法院申请修复信用。越城区法院收到申请后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并报请领导对案情进行研判。
图为该厂生产现场
为保障疫情抗击物资生产,兼顾债权人合法权益,加快处置流程,当日上午,越城区法院立即召集申请执行人、该药业公司及该案其他被执行人召开钉钉视频会议。通过视频会议,该药业公司负责人向法官和申请人展示了生产许可,还用视频带他们查看了车间里的生产现场。经过协调,主债务人承诺全力配合先处置抵押物偿还债务,该药业公司承诺不足部分由其在疫情过后履行,债权人亦同意让其恢复信用。
该企业向当地防疫重点单位捐赠84消*液
在线收到相关确认报告和承诺书后,当天下午,越城区人民法院即为其修复信用,同时暂缓采取对其银行账户的冻结等强制措施。
来源: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