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组长,这段时间我们严格按照要求,反复剖析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落实相应责任,局党委认为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条件已经成熟。”“好的,我们会准时列席。之前建议你们暂缓召开,目的就是希望你们把前期工作做得更实,这样会议效果可以更好,不要为了开会而开会……”
日前,诸暨市某部门党委负责人来到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邀请组长陶志勇参加两日后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听起来,这似乎是一场曾被派驻纪检监察组“叫停”的民主生活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时间倒回今年9月底。当时,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时发现,“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管理和公务接待不规范……这些年市委巡察该部门后反馈的问题存在一定程度的“纸上整改”情形。为确保巡察整改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市委巡察办在收到纪检监察组情况说明后,第一时间要求该部门党委向市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剖析,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在后续跟进督促时,派驻纪检监察组却了解到民主生活会即将召开,但整改事项分工未明、责任未落到人,内部管理流程梳理、重要制度文件修订等工作均未落实到位,遂果断对该部门即将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按下“暂缓键”。
这是诸暨跟踪问效抓整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一个缩影。为切实解决被巡察党组织在整改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前紧后松、敷衍应付、“纸上整改”等问题,诸暨市进一步健全完善巡察整改相关制度,改进督导和回访检查方式方法,推动形成“巡察+派驻”的接力式监督。在市委巡察组落实整改“回头看”的基础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将督促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发挥“驻”的优势,在强化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协作联动不止于此。”诸暨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傅鲁刚介绍说,根据诸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的《巡察整改联审协审会商办法(试行)》规定,被巡察单位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须在规定时间内,由相关职能部门协审,再经相应巡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办层层把关后方可行文,并专门印发《诸暨市委巡察工作操作规程(试行)》,从实施流程、任务分解、追责问责等方面对巡察整改工作予以规范。
截至目前,本届诸暨市委已对58个部门开展巡察工作,共发现问题个,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人次,党纪政务处分21人,挽回经济损失.53万元,完善相关制度个。
“通过建立‘巡察+派驻’的联动工作机制,我们不断强化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压紧扣实监督链条,充分发挥出1+12的监督质效。”诸暨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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