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仁坚、郦小飞请求辞去诸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年7月24日诸暨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诸暨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陈仁坚、郦小飞辞去诸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诸暨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诸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决定任命:
谢琦为诸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潘海波的诸暨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诸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免去:
魏岩岩的诸暨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闫龙会的诸暨市人民法院牌头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原标题《重磅!诸暨最新人事任免来了!》,编辑王佳